首页  >  旅游活动  > >  住房

杭州市民中心住房保障办在哪里(杭州市区住房)

2023-03-03 18:33:56 旅游活动 作者:赵日天

智能推荐中...

本文主要为大家介绍杭州市民中心(杭州市房管)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哪里,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杭州市民中心住房保障办在哪里(杭州市区住房)

杭州市住户一致的原则

区别:主要是财务功能的区别。

第一代社保卡只是一张普通卡,没有现金存取款、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第二代社保卡在第一代功能的基础上包含芯片,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启用两代社会保障卡;

第一代社保卡没有金融功能,无需激活即可使用。

二代社保卡具有金融功能,需要身份证在指定银行营业厅激活。

杭州居民房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销售和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在杭安置条件的军人);

(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子女未满35周岁)或单身无房户35周岁及以上;

(3)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

(四)属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家庭人数)。

二、申请核定家庭工资总收入

申请人家庭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总额以单位或社区或街道核准盖章为准。

(一)申请家庭成员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须经单位劳动部门或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并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二)申请家庭成员是本企业职工的,经本单位劳动部门批准,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单位没有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灵活就业的家庭成员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经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

三、房屋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通过市场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全部住房。均计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取消原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已享受住房建筑面积实物分配作为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核定标准,调整为以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住房建筑面积作为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核定标准。

(二)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住房面积核定:

1.租赁的公共住房;

2.已购买的房改房;

3、根据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中载明的安置面积为准);

4、申请建设住房用地,包括“村建”住房;

5、拥有私有房屋以及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的各类私有房屋;

6、通过市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

7.所有已出售的房屋。

四、享受供应标准及面积确认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市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户型,即中等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4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小户型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作为3人及以下家庭,享受供应标准;高层和小高层

2.申请入户的家庭成员为其他城镇的,以其已享受实物分房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为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符合本细则申请条件,持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一方,可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动词(verb的缩写)购买时的价格结算方式和计算公式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政府制定,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一)价格结算方式

购买面积在核定面积内的部分,按核定价格购买;超过核定面积的购房面积部分不享受政府优惠,其房价应符合签订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时周边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格(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价格),具体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2)价格计算公式

购房价格=(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价格+(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实际购买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保障性住房商品价格。

六、申请对象、鉴定、销售流程

(1)申请和鉴定

为申请家庭填写表格《杭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经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无单位的,由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并加盖公章),送至申请家庭所在单位、街道、社区公示1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单位、街道、社区确认,报市房改办审批。市房改办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受理凭证。市房改办应当会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住房进行审核。申请符合购房条件的,由市房改办《准购证》发放;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市房改办出具拒绝通知书。

(二)申请家庭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1、鉴定材料;

2.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3)销售

1、市建委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数量和土地基本情况,市房改办每年分批向社会公开发售。

2.上市公告。

市建委、市房改办会不定期在《杭州日报》上公布公开销售的保障性住房。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房源数量、单体建筑面积、地段、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预登记时间和范围等。

3、根据准购证号,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及顺序。

(1)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家庭凭准购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

(2)市房改办根据房源数量和预登记数量,按照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编号顺序为《准购证》为选房号。

4、市房改办公布选房时间和地点,并公示选房人员名单。

对符合预登记条件且已申请《准购证》的家庭,在公示期内申报核实其住房达到指标后,取消其准购资格,符合条件后再次申请。

5.补发《准购证》。

预登记确定选房人员名单后,成功申请家庭到市房改办办理原编号为《准购证》的新证,并

8、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发现,立即撤销相关手续和证件,由市房改办收回住房或由买方按发现时的市场价格补足购房款,并责令单位追究申请人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保障性住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七、《准购证》出台前,已签订买卖合同或摇号后已选房的,按原政策执行。

根据《杭州日报》第二十一条规定,《杭州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选房联系单》已领取保障性住房但尚未购买的居民中,35周岁以上已婚无房家庭、单身无房家庭、现住房建筑面积在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优先进行预登记购买;对其他已领取保障性住房《准购证》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暂时停止预登记和选房,今后将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另行通知。

《准购证》实施后,居民按照既定的准入条件申请《准购证》,购买保障性住房。

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者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确需购买的,必须以当时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方可再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原申购人可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申购条件重新申请,重新发行《准购证》,原编号《实施意见》作废。

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在房屋竣工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附言”栏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房屋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部门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的“附言”栏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占用面积、批准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内容。

十、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或出租。

在限制上市期内,因继承、离婚等原因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经市房管局批准后,允许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后,该房产仍可负担,限制上市期限自办理原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计算。房屋登记部门在“补充说明”中注明“经济适用住房继承”或“经济适用住房离婚分析”、占用面积、批准上市交易日期及相关内容。

如因法院裁定、判决、调解等必须转移房屋所有权的。经市房管局批准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后,允许提前上市。

十一、公开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产权证后,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房改办确认的清单办理产权证;其他专项安排的经济适用住房和产权安置房,根据市建委的确认文件办理产权证书。建设单位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证。

十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原《实施意见》人。本细则由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

杭州住房人数规定

2020年杭州中考考生近1.87万人,比去年多2000人左右。f

小学(含一致学校的小学,下同):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范围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招生或按学区招生。

(2)民办学校在审批范围内招生。经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在其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经上城区、江干区、下城区、拱墅区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学校分别在合并后的新上城区、拱墅区招生;原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学校仍在原余杭区招生)。经市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学校可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和西湖风景区,下同)招生;学校也可以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

(三)审批区域内未满招的民办学校,可在全市范围内再次招收。

(4)民办学校或其投资者原与当地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担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按协议录取相关学生,不得选拔学生。受区、县(市)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学区范围,按照公办学校相关政策招生,不得择校。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须经市教育局批准,具体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学区招生后剩余招生计划,按民办学校招生规则执行。

注册方法

(一)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家长),分别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和“杭州市小升初管理系统”进行入学,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报名,不得通过预约、信息报名等各种方式提前进行姓名预报。

(2)符合条件的儿童青少年(家长)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报一个班。其中,选择报民办学校的仅限一个。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三)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跨区、县(市)就读民办小学或户口迁移(以报名开始前的户籍地址为准)的,可选择在其小学所在区、县(市)或户口所在地区、县(市)就读。在选定的区、县(市)范围内选举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选举民办学校,在该区、县(市)范围内适用公办学校招生简章。

(四)入学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当符合就读条件

审批未满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应纳入招考。除了被传统学校和私立学校直接录取的学生之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和青少年可以选择其中一所需要招收的私立学校。补考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每次录取后,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民办学校的录取结果和学生名单。已经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该校工作的在职教师,其子女选择报民办学校且未被计算机随机派位的,可将该民办学校加入计划;在同一所民办学校就读的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果分配被接受,将相应地制定额外的计划。上述补充计划的录取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立私立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与第一批公办学校同步实施入学。第一批公办学校录取时,对选择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择报或补报民办学校的,下同),按照“居住地与户口一致”的原则进行排序。其中,公办小学录取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学区内的子女。

第一批公办初中按以下方式招生:对口小学招生的学校,招收对口小学毕业且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对口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按学区招生的学校,将录取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且全部在招生学校学区内的学生。

第一批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包括民办学校和第一批公办学校的录取)纳入公办学校第二批录取程序。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子女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户一致”的原则优先分类,即选定民办学校和补充民办学校,按照“同类排名”的原则,排名在同类儿童少年之后的直接报公办学校。

(三)一贯学校初中。

已实行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以下简称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六年级学生应一次性全部升入初中,毕业后剩余招生计划按初中招生规则执行。

未实行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应当申请实行一贯制办学,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并在当年招收小学生时向家长公布。

未实行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学生在当年小学入学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学校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升入初中,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升入学校。学生(家长)要在学校报名直飞。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由学校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计算机随机派位录取。如果初中招生计划数较多

夫妻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有合法固定住所且户数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的相关手续。

(2)投靠老年人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大部分在杭州市区,身边无子女在外地,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子女在杭州市区避难;

(2)原籍为杭州市区,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子女在杭州,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在杭州市区投靠子女。

(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大中专院校户籍的除外),可自愿投靠在杭父母。

(四)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投靠的。

户口已在本市,且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为市区户主的,可以投靠落户。

(五)引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在杭工作且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35周岁以下(含高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落户。

(6)华侨回国定居。

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夫妻投靠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以杭州为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字),原件1份;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1份;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1月1日起在杭州辖区内注册的无需提供,下同]

5.夫妻一方在杭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父母在杭州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父母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和产权人、户主同意在杭州定居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杭州市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大江东,下同)的本人房产证、房地产产权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直管公房租赁证明无需提供,下同】

6.出生医学证明(如随行未成年子女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投靠老年人

1、避难者和被避难者的书面申请及签名,原件1份;

2、避难所和被避难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3、投靠、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原件1份;

4.老年夫妇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被投靠人或其子女在杭州的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当地乡镇、街道计生委出具的关系证明可通过以下方式出具,应注明父母双方信息及共同生育子女数;(2)、到原户口档案所在地派出所,要明确有几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并加盖户口专用章;(3)、提供《家庭成员关系登记表》复印件(在职工和干部简历档案中登记,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7.多子女的,提供其他子女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1份;

(3)未成年儿童避难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父母在杭为申请人),原件1份;

2、申请人和迁移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结婚证,离婚或再婚需提供明确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6.申请人的合法证明

杭州住户一致优先原则

办理杭州市居住证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杭州市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满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必须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在杭州连续学习满若干年。申请后,他们可以申请《准购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不受居住证限制,可申请《准购证》。杭州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接受。申请人填写《实施细则》(申请邮寄快递的《准购证》),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照片、工作、居住或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收据。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查和批准。满足申请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证书准备。省公安厅出证。

4.分销。在受理窗口领取或通过快递邮寄。延期信息杭州居住证不收费。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所做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措施,最终形成中国的国民“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居住时间从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请《准购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杭州人户一致

处理条件1。公民有杭州户口;

2。年满16周岁的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以由其监护人申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1)基本材料:户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不含无身份证者)及其他相关证明(指需要变更户籍信息的)。

(2)下载申请表:《准购证》下载

(3)照片要求

尺寸为32mm26mm。

数量:2件

杭州身份证照片要求详解

流程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准购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详细流程:填写《浙江省居住证》拍照录指纹交钱(20到40不等)等待身份证发放。

杭州身份证办理进度查询

办理地点:杭州市公安局

地址:华光路35号

电话:(0571)87280114。

以上内容就是杭州市民中心(杭州市房管)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哪里的介绍,想了解更多信息的朋友可以关注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杭州市民中心(杭州市房管)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哪里相关内容。

已阅读:0
本站文章来自网络收集整理和网友投稿,如需申请删除,请与站长联系。
上一篇:菏泽市华英路小学以前叫什么学校(菏泽华英路附近的饭店
下一篇:云南基督教教堂(云南基督教)
相关热门旅游活动优惠信息
173
查看更多旅游活动优惠信息